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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办工作职责

2018年08月08日 14:17  点击:[]

科研办是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服务全院教师科学研究活动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研政策、方针和学校科研部门有关科学研究的规定,组织拟定全院科研工作规划,制定和修订有关科研工作的管理制度;

2.适时收集各级科研行政机构、社会行业部门发布的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检查、验收信息,并及时传达至相关教师;

3.对教师递交的项目申报、检查、验收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并递交相关部门;

4.收集、整理、审核教师的科研成果,统计、核算科研工作量;

5.建立、维护全院教师的科研档案;

6.负责处理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7.组织各类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

8.完成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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